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精神以及渝财教[2018]286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属高校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预算的通知》等精神和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辅导员推荐、学院审核,拟评选:谢熠韬(16财务管理一班)、张梦宇(16会计学三班)、刘梦诗(17财务管理二班)、张子煜(17ACCA二班)、曲若晗(18会计学三班)获评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29日,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明德楼4011办公室付老师,电话023-62768973。
会计学院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