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2023届结业生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通知》、《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7]16号)以及《重庆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我院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我院2023届结业生进行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3年7月7日-7月9日,上午12:00点)若对认定学分有异议,请直接致企业微信联系谢柏静老师。
附件:会计学院2023届结业生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会计学院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