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本硕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经研究,我院将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院内竞赛,经院内赛选拔作品将代表会计学院参加学校“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时间
首次提交作品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2月30日
最终作品提交时间:2024年2月28日
二、参赛对象
会计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参赛作品组别
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
2.、参赛作品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人凡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五、作品申报要求
1、作品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
2、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届“挑战杯”国赛及市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5.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作品提交注意事项
请各团队代表在参赛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至明德楼2009:
(一)纸质版作品申报表(附件1)、附件2、创业计划书PDF版分开装订一式一份。
(二)电子版附件1、附件2、创业计划书,邮件命名为“xx团队挑战杯作品材料”。由团队负责人统一发送至会计学院邮箱(网易邮箱):Ctbuaccs@163.com
注意:
1、每个作品文件夹请以作品名称命名,需包括作品申报表(附件1、附件2)、创业计划书PDF版。
2、附件2以外的相关材料中应避免出现个人真实信息,如姓名可以“姓氏+某”替代。
会计学院分团委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