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重工商大[2021]258号)、《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重工商大[2024]131号)文件,会计学院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现将转入我院各专业学生的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一)。
公示期间:2025年9月22日-9月23日。若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在9月23日下午17:00之前通过企业微信联系会计学院综合办谢老师或致电62760923。
2025年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监督电话:
纪委:62769372(学校)、62769741(学院)
教务:62769053(学校)、62768453(学院)
附件一: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申请转专业(第二批)学生初审结果公示表(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