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始建于1987年,拥有近四十年的办学历史与深厚学术积淀。学院会计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与国家级特色专业。经过长期建设,学院已构建起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工商管理(会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会计学学术硕士、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资产评估专业硕士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全面覆盖财会审计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学院科研实力雄厚,建有重庆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与审计治理研究中心、重庆市廉政建设与审计治理中心等多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平台,为服务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智力支持。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精湛、师德高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04人,其中专任教师82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超过62%,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达67%。师资队伍中汇聚了包括“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全国税务领军人才、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在内的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教学成果卓著,建有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重庆市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多个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学院高度重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聘请了三百余位来自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大型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的业界精英担任校外导师,构建了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功底与卓越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规范、质量、特色、品牌”为理念,面向会计职业需求,培养具有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宽视野,能够胜任企事业单位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职位等高层次会计管理的人才。
三、培养方向
1.会计学学术学位研究生
会计学分别设立会计理论与方法、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审计理论与方法三个研究方向。
2.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
结合我校工商管理学科和会计国家级特色专业的特色和优势,设置财务总监(CFO)、管理会计(MA)、智能会计(AIA)、碳会计(CA)和技术转移与评价估值(TTE)五个培养方向。
3.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Aud)
依托我校财经特色和多学科融合发展的优势,我校审计硕士设置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和碳审计三个培养方向。
四、招生计划
会计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生31人(不含推免生)。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生130人(不含推免生)。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Aud)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生51人。
说明: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的指标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下载并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入学考试
(一)会计学学术学位研究生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3 数学三、832会计与财务。
2.复试
(1)复试由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组织。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下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①专业课测试(成本会计学),详见《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复试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汇总表》。
②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
③综合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高级会计学、管理会计学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内容的具体分数与比例另行通知。
(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204-英语二(100分)。
2.复试
(1)复试由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组织。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下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①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②专业课测试,详见《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复试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汇总表》。
③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
④综合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学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内容的具体分数与比例另行通知。
(三)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Aud)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204-英语二(100分)。
2.复试:
(1)复试由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组织。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下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①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②专业课测试,详见《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复试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汇总表》。
③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
④综合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学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内容的具体分数与比例另行通知。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由我校组织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十、录取
(一)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参见我校相关规定。
(七)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学制、学费与资助体系
学制: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研究生3年。
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7000元/生/年;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13000元/生/年(以上级文件核定为准)。
奖助学金: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类别,可以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择优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读研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600元/月),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学业奖学金等评选,并可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
十二、授予证书
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分别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会计硕士学位证书、审计硕士学位证书。
十三、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等信息请登陆https://accs2014.ctbu.edu.cn/index.htm的“研究生教育-招生管理”栏目查阅。
(四)学校硕士研究生住宿标准有差异,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情况收取。会计学院的研究生就读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五)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及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和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网址:https://accs2014.ctbu.edu.cn/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明德楼2006办公室
电话:023-62760125(专硕) 023-62769379(学硕)
邮编:400067
特别声明:重庆工商大学校内各单位均没有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没有与任何社会办学机构进行合作办班,请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发现有以上行为可进行投诉,投诉电话:研招办023-62769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