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高顿教育奖学金”评选及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会计学院首届高顿奖学金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高顿奖学金”由高顿教育赞助支持,每学年评选10人,本科生7人、研究生3人。每人奖金25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高顿奖学金”获得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留学生参照执行):
1、爱国爱校,守法诚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参选学年度无补考、重修。
(二)“高顿奖学金”申报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特别优秀(获得过学校奖学金),在学习方面能起好示范引领作用。
2、参加国家权威考试、全国重要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竞赛活动,取得突破性优异成绩,或者在科技创新中取得突出成果,为学院和学校争得荣誉;
3、积极参加科研,评选当年立项学校科创基金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参加学科竞赛并获省部级以上奖项。
4、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学生助理,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大型活动服务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为学院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5、在文艺体育方面有所擅长,积极参与校内外文艺体育类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在校运会中打破学校记录,为学院争光的运动员。
6、因个人突出贡献或杰出表现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
三、附则
1、在评选及奖励过程如有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学院有权取消其评奖资格、撤销其所获奖励,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分。
2、评选年度如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或者研究生原则上不参评。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明德楼1005办公室,逾期不候。
会计学院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会计学院“高顿教育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