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公示2017-2018学年
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的通知
根据《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工作的通知》、《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7]16号)的相关规定,我院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通过召开学院教学指导专家分委会,对我院110名2016级和2017级学生进行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18年06月22日-06月25日上班时间)若对认定学分有异议,请直接致电会计学院.主校:62768081;江北:67001136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监督电话:
纪 委:62769741
教务处:62769053、62768452、62769149
附件:会计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申请结果公示
会计学院
2018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