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公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学院认定结果的通知
根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工作的通知》、《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7]16号)的相关规定,我院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通过召开学院教学指导专家分委会,对我院205名2016级、2017级和2018级学生进行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提交教务处进行最终认定,最终认定学分,以教务处公式结果为准。
公示期间(2018年12月06日-12月07日上午11点)若对认定学分有异议,请直接致电会计学院.主校:62768081;江北:67001136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监督电话:
纪 委:62769741
教务处:62769053、62768452、62769149
附件:会计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申请结果公示
会计学院
2018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