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公示2021年3月创新
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17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7]16号)以及《重庆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我院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我院2017级学生进行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1年03月23日-03月26日上午09点)若对认定学分有异议,请直接致电会计学院综合办:62768081;
附件:会计学院2021年3月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会计学院
2021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