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规定,现将我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1小时(2023年4月21日11时10分— 2023年4月21日12时10分)。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赵老师,电话:023-62760125,或发邮件至gsmpacc2015@163.com【会计学院受理咨询】或023-62769448【研招办受理咨询】或023-62769741【纪委受理投诉】。
公示期满,我单位将录取意见为“拟录取”的名单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待录取通知。
如有考生放弃待录取资格,我们将按公示名单中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递补考生进入待录取名单。
会计学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