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会计学院2021年党建工作评优评先工作,现就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各支部、全体师生党员
二、评选内容:
1、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分子
2、宣传与意识形态工作先进个人
3、“学习强国”学习先进个人
4、党务工作先进个人
5、统战工作先进个人
6、纪检工作先进个人
7、党建工作规范化、特色化先进集体
三、评选条件及名额:
1、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分子(每个支部2名):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效果好。
2、宣传与意识形态工作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师、学生各5名,意识形态先进个人5名):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根据2021年在学院及以上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数量从高到低依次评选;意识形态工作先进个人由学院党委审议。
3、“学习强国”学习先进个人(教师、学生各10名):,各支部根据2021年年度学习积分情况将本支部学习积分前五名报党委汇总,由高到低依次评选。
4、党务工作先进个人(5名):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由学院党委审议评选。
5、统战工作先进个人(2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带头参加学校统战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认真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教育、引导和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工作;积极支持统战组织开展活动,鼓励支持本单位党外人士双岗建功,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由学院党委审议评选。
6、纪检工作先进个人(2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努力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和较高的执纪水平,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明显;模范遵守党纪政纪,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由学院党委审议评选。
7、党建工作规范化、特色化先进集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三会一课”保质保量开展,发展党员程序规范,质量高。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创新能力强。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建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由学院党委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择优评选。
五、评选工作安排:
各支部根据评选通知要求于2021年12月10日18:00前将本支部推荐名单报王婷老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学院党委审议后评定获奖者并予以表彰。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完成本次评先评优工作。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